【本報訊】警隊反黑組前警長梁偉賢(四十七歲)藉向疑犯的父親介紹律師趁機借款不果,去年十月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判囚二十一個月,他服刑期間再被揭發○九年尾處理一宗詐騙案時,向報案人借款數萬元,但同樣「食白果」,因而再被檢控。他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收押至今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 2402/11
警隊反黑組前警長梁偉賢(四十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