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弟指法庭無權頒令清盤 鏞記母公司海外註冊
鏞記酒家兄弟內訌,引發集團母公司清盤案昨日續審,二弟甘琨禮一方盤問長兄甘健成時,集中火力指甘健成呈請清盤的集團母公司,是在海外註冊,在港全無業務,故香港法庭無權頒令清盤或強制收購股份。但甘健成則認為母公司在港無僱員又無銀行戶口,但是有業務,且是整個家族生意集團的一部分。
甘琨禮代表律師昨日向甘健成指出,兩人父親甘穗煇創立鏞記三十年後,在七三年首次成立公司,之後陸續成立其他公司,建立現在的集團架構全是由父拍板決定,父亦一直是公司的最後決策人。甘健成對此認同,並指父當初成立公司時,原擬向他、琨禮、琨岐、及「另一房」的兄弟琨華,各分兩成股份;反而是他提醒父要保住公司話事權,父才改變主意改為每名兒子只分一成股份。
姪反擊姑姐 四年無見面
不過甘健成反覆強調父親在七十年代尾半退休後,已放手讓他和琨禮打理集團,雖然理論上父仍是最後決策者,但從沒否定過他們兄弟的決定。
日前被姑姐甘美玲指稱工作懶散的甘健成兩名兒子崇轅及崇軒,昨日均有到庭及作出反擊,兩人庭外分別表示絕不同意姑姐說法,亦不明對方為何這樣說。兩人稱近四年來無見過姑姐,對方亦無出席家庭聚會,甚至祖母甘老太的壽辰也無出席,但他們指事件沒有影響父親與姑姐的關係。
對於現時鏞記集團的架構,由屬海外公司的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imited,全資持有另一海外公司Long Yau Limited,再由Long Yau持有實質經營酒家及持有物業的本港子公司。甘健成解釋,這三層架構其實是一個整體,並將此「三層論」比喻為一個人的大腦、身軀和腳,不應分割處理。故縱使他同意母公司在港沒有註冊,亦無僱員又無銀行戶口,但仍認為它有在港營運。
案件編號:HCCW 154/10
甘健成(左)昨出庭解釋鏞記的控股情況。
甘健成的妻子(右)、兒子甘崇轅(中)和新抱(左)昨到庭旁聽。
甘琨禮一方質疑兄長的呈請清盤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