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航處前處長林光宇涉嫌進行內幕交易一案,昨在東區法院續審。林光宇(六十六歲,圖)繼續自辯,否認控方指他當日接過香港飛機工程行政總裁鄧健榮提醒他開會的電話後,便趕在股市收巿前返回辦公室買股票;但他亦承認,當日購入港機股票時戶口無錢,便從往來戶口透支了三十多萬元。控辯雙方已完成傳召證人,今日會進行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ESS 169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