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想證@internet:不配合強姦要坐監﹖

【記者林璐菁報道】網絡盛傳河南一名宋姓女子慘遭蹂躪,受辱期間導致施暴者的生殖器官折斷,並因失血過多而死,惟當地法院竟以「不主動配合強姦」為由,對她判以過失致死罪,監禁三年,緩刑三年,並須賠償死者家屬人民幣八萬八千元。大多網民對法院的荒謬決定感到憤怒,直斥法官「腦殘」,但謾罵背後,有多少人想過這是假新聞?

近月社交網站瘋傳河南洛陽女子宋麗早前慘被強姦,但洛陽法院竟指她不主動配合施暴者,以致其生殖器官受傷,大量出血而死,遂裁定她過失致死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賠償人民幣八萬八千元予強姦者家屬。網民更附上一張低頭掩臉女子與內地公安的合照,引來其他網民紛紛轉貼及討論。

除社交網站外,有關傳言亦在多個內地及本港討論區廣泛流傳。雖然多篇文章的日期均有所不同,但由於文章格式與一般新聞報道類同,更有內地新聞網站「報道」相關消息,令網民們深信不疑。文章引述宋麗的辯護律師,稱其當事人沒有故意傷害任職公務員的江姓強姦者,亦不知道對方受傷,但法院則認為宋麗為個人聲譽而遲遲不願報案,造成優秀的江某失救致死,實屬洛陽政界的損失,惟鑑於她有悔過表現,才從輕發落。

「普遍人不信大陸法院」

看罷如此無理的「新聞」,網民反應當然激烈,齊聲責罵法官「腦殘」及是非不分。但事實上,所謂「新聞」全屬子虛烏有,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早於一○年三月尾作出澄清,指有關當局從未受理該案件,並向公安部門報案,依法追究相關人士的法律責任。至於該張「新聞圖片」,則來自另一則○八年的內地新聞,內容是關於一名肖姓女子謊報強姦,與流言所指絕不相同。有網民認為,如此難以置信的消息竟獲廣泛回響,「正好說明普遍人不相信大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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