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宇捲內幕交易表證成立
【本報訊】民航處前處長林光宇涉嫌進行內幕交易一案昨於東區法院續審,林光宇被法庭裁定控罪表面證供成立,他出庭自辯。據林光宇辯稱,他因為出席政商界名人午宴時飲了酒「頭暈暈」,之後返回辦公室上網查看港機股價資料發覺「好價」,便一時忘記自己的港機董事身份,購入股票。他否認收購消息影響他買入股票的決定,強調從沒有以內幕消息謀利的意圖。
黃昏開會 午膳隊酒
現年六十六歲的林光宇供稱,他出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間,為免「麻煩」,從不會申請准許購買該些公司的股票,但他仍有進行其他股票投資。
林光宇表示,他於二○一○年六月三日接到港機行政總裁鄧健榮的來電,着他翌日六時參加獨立非常務董事會議。翌日中午,他到中環香港會出席政商界名人每月一次的「鳳凰午宴」,席上有政府前任及現任高官、政商界高層、銀行家及工程師等,他當時與現任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及商界人士Richard Witts同枱。
林光宇表示,當日席間他飲了五杯酒,包括白酒、紅酒及雞尾酒Gin Tonic,散席後他在香港會內小睡片刻,及後接到鄧健榮來電提醒他開會,鄧並透露會議內容是關於太古打算收購國泰手上的港機股票事宜。
林稱,當時仍感到「頭暈暈」,但決定漫步返回埃及航空公司老闆在他退休後給他安排的私人辦公室,以便收信及查看電郵,順便看看股票投資走勢,期間下意識按入了港機的股票編號,回想起來,自己可能是想在開會前了解公司資料。
據林光宇稱,當時港機股價為八十多元,較他上次查看時跌了約兩成,他覺得「好好價」,便按鍵買入四千股,完全忘記了自己是港機董事的身份。直至稍後會議中談及收購事宜時,他才意識到在未有獲公司准許的情況下購買公司股票,已違反公司規例,但他未有在會上披露。他強調,在會上才知道太古提出的收購價,當時他已認為不該從該批股票中賺錢。
盡沽港機 利潤行善
翌日早上,他致電鄧健榮報告事件並請辭,更說已準備好受罰。鄧即時回應說:「嘩!好大件事。」指他可能已違反證監規例,提醒他諮詢律師意見。兩日後,林再向證監會報告事件,並正式辭去港機的董事職務。六月九日股票市場開市,他悉數沽出港機股票,將賺得的八萬元捐給兩間慈善機構。
林光宇同意收購一事屬股價敏感資料,但強調他不是因為有關消息才買入港機的股票,故從不認為自己進行內幕交易。聆訊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ESS 16944/11
被告林光宇昨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