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死人不會說話

說內地司法兒戲,一點都不假。這邊廂,浙江富姐吳英因非法集資七點七億元,省高等法院終審維持一審死刑的原判;另一邊廂,河北省某公司非法集資高達三十三億元,犯罪主腦卻僅判二十年刑期,簡直令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判決結果同一天公布,內地不少網站故意將兩宗新聞放在一起,可謂意味深長,既是凸顯判決的荒唐,更是對內地司法亂象的無聲抗議。

該重判的從輕,該輕判的從重,首先,此舉暴露內地司法判決的隨意性,判決結果往往因人而異,因地而異,因時而易。其次,犯罪人背景不同,判決結果也有天壤之別,有權有勢者總是會得到優待,大罪化小,重罪化輕,網開一面;如果無權無勢或背景不夠深厚,難免從重從嚴從速判決,殺一儆百。

就吳英一案而言,有其特殊性。吳英被一審判死時,一方面提出上訴爭取減刑,一方面積極揭發曾受其賄賂的貪官,希望能將功贖罪,多名官員因此被判刑,其律師一度相信,吳英有立功表現,上訴後會減刑。但大大出乎意料的是,終審維持一審原判,而且幾乎不提她曾揭發貪官。很明顯,她的揭發行動讓很多還在位的貪官坐臥不寧,只有她死了,官場才會和諧穩定。

事實上,由於內地死刑氾濫製造太多冤假錯案,一直備受輿論批評,近年當局在死刑上比較慎重,經濟犯罪基本上不判死,不少大貪官因此逃得性命。吳英案終審本來也有機會改判死緩,可惜她太年輕,太天真,以為揭發貪官可以立功減刑。某程度上,她是自找苦吃,自挖墳墓。

這宗案件告訴人們,內地司法操作其實是坦白從嚴,抗拒從寬,如果一口咬定自己未犯罪,或者一身承擔所有的罪名,說不定還能留一條性命。

香桐仁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