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灰:種票餘波
選舉種票本大利小,完全不划算。剛過去的區議會選舉的確可能有人種票,仍在調查當中,涉嫌者偷雞不成蝕把米,當選不當選都可能惹上官司。泛民拿到一個口實,死咬不放,博取公眾同情,好彩的或能執到一、兩個死雞區議會席位,更希望通過抽絲剝繭,可以找到證據揪出幕後黑手,把西環甚至中央也拖下水,指摘某方干預特區選舉,為立法會選舉鑄造一筆巨額籌碼。
政府捉錯用神,以為政黨要求嚴厲管制選民登記制度,大舉搜捕涉嫌種票人士之餘,更建議制訂刑法,懲處地址失實選民,除了擾民,也無形中把政黨票源扼殺,好心做壞事,無過於此。
政黨經常說市民都非常渴求民主,十分珍惜寶貴的選票。果如此,要求市民登記成為選民時提供正確個人資料,本非過分要求,市民自當樂意支持。偏偏香港市民大多患上政治冷感病,不經三催四請,均無意欲登記成為選民,政黨要拓展票源,必須千方百計把他們的名字搬上選民名冊。同意接受登記已屬畀面,還要五時三刻隨身提供住址證明,三更半夜有人登門抽查選民資料,稍有差池可能又拉又鎖,如此駭人的登記制度,不把市民嚇跑才怪。政府要推動這個妨礙政黨發展的措施,自然被人群起而攻。
為了一小撮有意或無意違規分子,反轉整個頗為有效的選民登記制度,只可說是過猶不及。要查核選民資料方法很多,不必以嚴懲為戒。只要有朝一日大家真正認為投票是個寶貴權利,不正式登記便會蝕底,市民肯定乖乖就範,竭誠參與。
無意低估種票的嚴重性,也並非刻意批評政府「優化」選民登記制度的好意;然而優化宜循循善誘,應受嚴懲的是組織種票者,而非被利用的無知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