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毒氹女生性交車震司機候懲

【本報訊】貨車司機涉嫌以錢誘騙校服女生修車變「車震」案,昨在區院裁決,法官指女生被困車內時,的確相信只有令被告「釋出體內毒液」,才能令被告恢復體力及駕車回家,故認為被告有用謊言誘使女生性交,遂裁定被告一項以虛假藉口促致性交罪成。法官下令將被告收押至下月八日以待索閱其背景等報告才判刑。

法官裁決時指,三十六歲被告黃嘉奇以修車為名誘使十六歲事主上車,不排除事主確為錢而答應,但事主其後向被告聲稱是處女,表明不會出賣貞操,法官認為被告這時應明白單是用錢已不能達致性交的目的。後來被告與事主赤裸困在車內,事主在無助情況下,惟有相信令被告「釋出毒液」是唯一讓她能回家的方法,故法官認為被告的「釋出毒液」謊言是令事主就範原因。

法官又稱不大想用「愚蠢」來形容事主,然而看事主作供的表現,的確有這種感覺;法官也認為事主貪心,直言若被告最終有付款,令事主感到有所補償,可能已不會報警。

被告被控於去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在元朗屏山橋街一僻靜處與事主非法性交。

案件編號:DCCC 9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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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