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法庭

    拜祭泰龍10黑漢判囚

  • 【本報訊】綽號「泰龍」的江湖猛人李泰龍於○九年中伏身亡,但之前警方已派出臥底警員成功混入泰龍的酒吧工作蒐證,期間更藉幫會叔父率門生秘密拜祭泰龍等行動,成功拘捕多名黑幫成員,其中十名男被告早前被裁定三項與黑社會相關的罪名成立,兩名黑幫高層昨被判監十一個月,其餘八人分囚八至九個月不等。

    十名被告包括被指為黑幫高層的林世俠(五十八歲,商人)和羅家輝(三十七歲,經理),兩人判囚十一個月;另外兩人王育峰(五十二歲,司機)和張東華(五十三歲,電影監製),亦因角色重要而判囚九個月,餘下六人包括曾在泰龍被殺案中作供的文沛盈(三十一歲,商人)等則囚八個月。所有被告均被裁定以三合會成員行事罪成,另外林和羅各被裁定一項聲稱三合會成員罪成。此外,李泰龍遺孀邱寶卿亦有被控但早前獲判脫罪。

    裁判官判刑指,各被告拜祭泰龍除向「亡兄故弟」表示尊重,亦是團結黑社會成員。林世俠在拜祭中屬領導人帶領眾人拜祭,藉此樹立威望和凸顯他在黑社會中的地位。至於羅家輝的角色亦吃重,協助出席者和訓示他們勿引起警方注意。此外,羅亦曾測試臥底身份,又威嚇會斬死對方等,官認為此舉是向臥底施加壓力,屬黑社會成員間張牙舞爪的行為。

    對於林世俠求情時強調一直參與社會事務,裁判官特別用括號強調「善舉」二字,指若林有心向善,應以身作則遠離黑社會,但法庭仍會就林的「善舉」酌量減刑一個月。

    案件編號:KCCC 12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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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泰龍(中)○九年中伏身亡。(資料圖片)

    被告林世俠(前)被判監十一個月。

    眾被告昨在判刑後由囚車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