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市建局賣貴樓

對於市建局主席要把「平收房,貴賣樓」的責任推向前政府官員,淡化市建局不務正業、漠視原區居民權益、長期向地產財團傾斜的一貫做法,頗感不以為然。

市建局的責任是要改善舊區居住環境,善用土地資源,維持市區可持續發展。重建區因而增值,理所當然;倘若重建的結果是把原居民驅離故居,向地產財團獻上財源,為市建局積儲豐厚盈餘,代炒樓者提供彈藥,又是否切合政府和市民對市建局的期望?

市建局是法定公營機構,一向把持高度行政自治權力,讓其辦起事來能有足夠彈性,不像政府部門一樣綁手綁腳。據悉政府一向管買不管賣,事關收購和賠償所花的都是公帑;對收入則不設上限,由市建局按政策就市況靈活處理。如果政府事事俱管,也不用另設機關了。市建局一貫做法,究竟是維護當區居民利益,還是助長地產商抬高樓市,市民自有看法;是政府提出的方向,還是市建局自定的政策,雙方不妨澄清。一般市民對市建局的點鐵成金而未能惠及市民早有怨言,發展局有沒有及時向司長報告,檢討市建局做法是否合乎公眾利益?

發展局和市建局關係微妙,市區重建屬於發展局政策範圍,市建局在推行市區重建工作之外,還可以運用雄厚資源,替政府解決不少政府難以直接介入的問題,例如以數十億元保育中環街市、帶頭興建限呎樓宇等,都能為發展局排難解憂;在在需財,發展局也不能不眼開眼閉。賣貴樓不會違背《市區重建條例》,但是否真如發展局所言符合《市區重建策略》,值得商榷。

市建局糾同發展商賣貴樓一直都是市民非常不滿的事實,發展局早應責成市建局多加關注,何勞特首參選人提醒!

前政務官 譚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