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情路崎嶇平均分手四次

【本報訊】少年十五二十時,愛拍拖也易分手,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一項調查顯示,受訪的十二至二十六歲本港青少年平均經歷分手四次,最多有人曾分手三十次。年輕人雖口說愛得瀟灑,但調查發現超過兩成青少年分手時,對方曾作纏擾、中傷或自我傷害等行為,女青年會促請政府及學校加強教導青少年處理及支援朋輩面對分手的態度和技巧。

女青年會去年九至十一月進行「青少年處理戀愛分手調查」,訪問二百零二名年齡介乎十二至二十六歲有戀愛及分手經驗的青少年,並透過個案分析及聚焦小組了解青年人處理分手的經驗。結果發現,受訪青少年平均經歷分手四點零四次,超過一半受訪者「最痛分手」在十四至十五歲時發生,近三成受訪青少年坦言分手時會有敵視對方的負面情緒。

逾兩成分手時被纏擾

超過兩成受訪青少年稱分手時曾被對方纏擾、中傷或對方曾自我傷害,亦有約一成青少年曾遭對方利用社交軟件做出中傷行為,造成之心靈傷害比分手更大。

女青年會督導主任潘永盛稱,調查反映青少年未必懂得處理分手,而戀愛前學習是有助青少年在有更好準備下才戀愛,他因此建議增加家庭和學校在協助青少年處理感情問題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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