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表證成被告下午潛逃

【本報訊】一輛本田私家車疑在元朗超速行駛,並不理警長示意停車,加速逃走,當駛至博愛交匯處時,失事撞到一輛保時捷,保時捷再衝前撞到一輛平治,釀成三車相撞。私家車司機肇事後,與兩名乘客棄車逃走,但警長最終召增援拘捕司機和其中一名乘客。

案件原定昨在區院開審,但涉案司機缺席聆訊,而另一被告亦於上午受審被裁定表證成立後,下午即棄保潛逃,法庭頒令通緝兩人歸案。

兩名男被告依次為涉案司機彭浩賢(三十六歲)和乘客吳浩鈞(三十二歲、運輸工人)。彭被控危險駕駛、襲警以及藏毒等共七項罪名;吳則被控一項襲警罪受審,兩人候審期間獲准擔保外出。

彭與吳原定昨日一起受審,惟彭缺席聆訊,餘下吳一人受審,並經上午審訊後,被裁定表證成立,惟吳在中午休庭時棄保潛逃。法官隨即撤銷吳的擔保,沒收其保釋金五千元,並發出拘捕令,及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再聆訊。

控方開案陳詞指,去年四月二十一日晚上九時許,一名署理警長駕電單車在元朗壆圍附近巡邏,發現一輛本田私家車超速二十公里行駛,遂着令私家車停車,私家車加速逃走,當駛至博愛交匯處時,撞上正在該處停車等候的一輛保時捷,保時捷再衝前撞向前面平治車尾。

警長上前追捕,並召喚增援,兩名被告彭浩賢和吳浩鈞拒捕。吳在反抗時涉以右手擊中一名姓莊的高級警員的頭部,吳和彭最終被捕,餘下一名男乘客則成功逃脫。警員又在彭的身上搜出少量懷疑冰毒。

案件編號:DCCC 1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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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浩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