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菜販賣狗認虐畜罰款

女菜販非法兜售三頭小唐狗,惹來賣狗供人烹煮疑雲,有好心市民目睹,一方面拍下賣狗過程並放上網,另一方面買下餘下兩頭小狗再報警。警方重案組調查後拘捕女菜販,她昨在屯門法院承認虐畜等罪,但矢口否認賣狗供人食用。裁判官判她罰款二千五百元,表明若她重犯,法庭定「唔客氣」。

四十七歲被告黃英愛,有三項不相類案底。她承認兩項虐畜和一項禁止販賣動物罪,律師求情指被告與夫務農,月入兩三千元,又指被告在垃圾站拾獲涉案小狗時,狗隻健康已不佳。裁判官一度質疑:「點解佢要賣狗?係唔係要嚟畀人煮嚟食?」被告即強烈否認,律師則解釋賣狗只為幫補家計。

裁判官稱,文明社會不容把狗隻視為物品轉售圖利,考慮到被告無同類案底,可罰款處理。

女途人買狗報警

案發於去年十月十八日下午,兩名女途人行經元朗同益街市,見被告正在賣菜,身旁一個膠籠內有三隻約兩個月大的小狗。期間一名男子以一百五十元買下一頭,但稍後才折返取狗。女途人遂以二百元買下餘下兩狗,同時報警。

資料顯示,網站YouTube去年十月流傳「亞叔買狗」片段,片段聽到女菜販跟買狗男子說:「狗仔好肥,你識得點煮㗎啦!」但她報警後,到場警員一度聲稱六個月以下狗隻可以買賣,初時不欲跟進。

案件編號:TMCC 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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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英愛矢口否認賣狗是供人食用。

被告涉嫌出售的其中兩隻小唐狗,被好心市民買下再報警。(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