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古今:倡廉反腐 未竟之業

中共中央又召開最高級別的「倡廉反腐」會議,結論不外是宣告如儀,形勢嚴峻,各方大意不得。老一套的三令五申,何時可了?外界只能思疑當局若非決心不足,即是不得其法,或二者兼有。

決心方面,現今胡溫當局換屆在即,沒理由臨別秋波。習體制新起,必欲有所作為,若不於此方面使力,其他方面的政績必受掩蓋而無法彰顯。貪腐已成中共為舉世共睹的惡狀,一日不治一日不得令名,對內也將厚積民憤,勢非中共之福。

方法上,中共反貪工作從未停止,但皆不成功,層層部署全不奏效,不另闢途徑,事必無果。

首先,欲正人者己必正,否則上樑若歪而下樑不歪,萬不可能。其次,各級監督絕不可流於形式,無獨立大權,又須聽命於上級,官官相護,倡廉反腐根本無從着手。第三,提高行政透明度,落實人民監督,放大輿論議政空間,令暗箱作業減至最低程度,貪墨者自難上下其手。

上述方法卑之無甚高論,但若可付諸實行,局面必會不同。當年香港設立廉政公署的成效,前事可師。港人守法精神向屬上乘,大可在這方面發揮所長,向中央當局建言献策。

回顧中國歷史,腐敗政權總難持久。中共的抉擇不多,腐敗與否,人在做,天在看,甘果苦果自會相應而來。

美國律師盧卡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