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古今:德才兼備 缺一不可
新年已至,兩岸三地都將選出新的最高領導人。判斷斯人是否適任,每人心中一把尺,究應以何為準?中國傳統一向推崇「德才兼備」者,按司馬光的定義:「夫聰察強毅之謂才,正直中和之謂德;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帥也。」而又以德重過才,康熙的話很有代表性:「朕意必才德兼優為佳,若止才優於德終無補於治理耳。」用現代語簡言,德便是大公無私,才即是有政績。
依較健全的現代法治社會的情況而言,由於資訊透明,譬如在台、港兩地,為政者一舉一動都受到嚴格的公共檢視,無德者不易遮掩而出頭,何況德的內涵亦難界定,更難量化比較,故不必成為選人的真正標準。倒是在內地的特殊體制下,德的問題成為關鍵。
重德之餘,才的重要性常被輕視,儘管「昏官之害甚於貪官」是常識。清朝學者汪輝祖有段話說得很透:「為治不可無才,才者德之用,有圖治之心而才不足以濟之,則內外左右皆得分盜其柄,以求自濟其私。治術有經有權,惟有才者能以權得正,否則守經猶恐不逮耳。」最後一句話是指為政不可光說不練,說得好不表示做得好,還必須能實幹。
回到現實,以台灣為例,論者常為民進黨貼上貪腐的標籤,對國民黨則以無能形容之,正是德才標準的運用。對港之雙英又該怎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