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王追四物業三奶提新證供

【本報訊】「鞋王」鄧劍群的「三奶」李姿霆(Karen)兩年前被揭與前香港先生冠軍黃長發譜出姊弟戀,鄧因而與李斷絕關係,更入稟向李追討四個物業的得益及業權。案件昨於高院進行預審時,Karen一方指因上任律師的疏忽,以致現時才申請提交新證供,法官需時考慮是否接納申請,押後裁決。本案已排期明年四月十六日正式開審。

原告鄧劍群,被告李姿霆,二人昨均無到庭。原告曾在入稟狀指,已婚的他○二年認識被告並發展婚外情,之後兩年他先後買了四個物業給被告居住或收租。四個物業分別是大角咀港灣豪庭、西貢匡湖居、紅磡半島豪庭及尖沙咀卓能中心,當時的購入價總值已逾千萬元,估計現時已升值不少。

原告指這些物業雖以被告名義持有,但這樣安排純為掩飾兩人關係,他並無送樓之意,被告要與他維持婚外情關係才准居住或收租。直至前年他得悉被告與黃長發之戀情,經調查後更發現被告已將港灣豪庭物業出售,遂興訟討回賣樓得益及取回餘下三個物業。

案件編號:HCA 920/0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 Apps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

鞋王鄧劍群(圖)與李姿霆的物業權益訴訟,排期到明年四月十六日開始。(資料圖片)

李姿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