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鬥車害死客賠遺孀599萬

【本報訊】兩輛小巴七年前為爭客於北角英皇道「亡命大鬥車」,最終釀成兩死十七傷的慘劇。其中一名經營菜檔的男死者遺屬早前入稟高院,向兩名肇事小巴司機民事索償八百萬元,兩名司機承認賠償責任但爭議金額,案件早前在高院經審訊後,法庭裁定兩人共要賠償死者遺屬五百九十九萬元及利息。

現約六十一歲的女原告馮順嬋(譯音),是男死者龍啟漢(五十八歲)的遺孀及遺產執行人,被告是廖振邦及潘永基,二人早前因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被判囚,最終被上訴庭加刑至各判囚五年及停牌十二年。

判詞指死者早年與兄長經營菜檔,九九年起在中西區獨資經營,主要供應蔬果予中西區及蘭桂坊的食肆,菜檔每年營業額有近四百萬元,扣除開支每年應約有八十萬元收入。

案件編號:HCPI 8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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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遺孀入稟向兩名肇事小巴司機索償。(資料圖片)

死者龍啟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