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應急資產掀爭奪戰
【本報訊】引發今次爭產案的霍英東遺產,包括他於六十年代在海外成立的三間公司,及與霍震寰聯名持有的三個銀行戶口。入稟狀透露,霍英東生前注資入該些海外資產,是為了令自己遇上麻煩時可用來解困。
入稟狀指,霍英東於六七至六八年在巴拿馬共和國成立了三間公司,每間公司股本一百萬美元,霍生前為該三間公司提供資金,作銀行存款及收購資產之用,目的是要在自己萬一遇上麻煩時可用來脫離困境。三間公司現由長房三名兒子任董事。霍震寰曾向家人稱,該三間公司資產約七億元。霍震宇認為父親希望在逝世後,有關資產歸長房成員所有,但霍震寰卻聲稱完全屬他一人。
另外,霍英東生前與霍震寰聯名持有多個銀行戶口,其中三個有爭議,同樣為以防萬一所作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