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侍應被炒索償10萬
【本報訊】酒樓男侍應聲稱在協助搬運坐輪椅茶客時扭傷左邊身軀,導致身體有百分之一傷殘,事後只能用右手搬運重物,惟疑因此遭酒樓經理「黑面」對待,又被東主在茶客面前直斥:「唔使你做!」侍應最終遭解僱,他認為酒樓有殘疾歧視之嫌,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控告酒樓,索償約十萬元,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原告簡志成,被告彩龍船火鍋海鮮酒家。原告透露,他○七年四月十八日起在被告於荃灣荃威花園的分店工作,該店門口有十三級樓梯,遇上要坐輪椅茶客,需要數名侍應合力把茶客抬上樓,原告上班四天,便在搬運坐輪椅茶客時受傷。
原告稱受傷後要物理治療,但被告一直拖延支付醫療津貼,最終要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才肯付款。○八年六月二十七日,他想助搬運一坐輪椅茶客,一名姓江的經理當場「黑面」,東主梁振華亦喝令他:「你返入去啦。」原告當晚被解僱。
案件編號:DCEO 10/10
涉案酒樓門口有十多級樓梯,侍應要合力將坐輪椅茶客抬上去。
原告簡志成昨出庭講述遭酒樓解僱經過。
酒樓東主梁振華表示,因不滿原告工作表現才解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