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改裝「閹槍」自轟

【本報訊】沙田火炭吞槍身亡的台灣商人程遠,昨日警方揭發他將原本不能發射的「閹槍」改裝成真槍,自設成「私人槍庫」,並用翻閹的手槍自殺。

警方前日在案發現場檢獲六支手槍,包括兩支點二二口徑曲尺手槍、三支九毫米曲尺手槍及一支密林點三五七口徑左輪手槍,經軍械鑑證科人員檢驗後,發現該批手槍部分為閹槍,但被人翻閹成為可發射的真槍,而程遠(五十二歲)生前擁有俗稱閹槍紙的「火器及彈藥條例的豁免許可證」,許可管有只作觀賞或展示用途的閹槍。據悉,程遠年多前因擔憂生意不景,患上情緒病,需長期服食藥物治療,並有自殺傾向,曾多次服食過量安眠藥入院。

專家促警加強監管

香港射手聯會創會會長黎永權指,早年申請閹槍紙手續十分簡單,只要持有「閹槍」機構所發的證明書便可。

「閹槍紙」規定只可收藏槍管被堵塞、撞針、撞槌及彈弓被拆去等無發射功能的槍械,惟部分槍癡會自行購買零件重新裝嵌,將槍械還原;部分槍械因滑架及槍管同樣有凹凸槽,較難完全還原,但死者用作自轟的Glock19曲尺手槍,本身並無凹凸槽的裝置,故只需置回撞針及彈簧等組件,即可還原。他認為警方監管閹槍較寬鬆,促警方加強監管,例如每年一次的登門檢查改為突擊檢查,防止有人預先將槍械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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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懷疑死者生前將閹槍改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