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婦報假案罰$1000

【本報訊】三十七歲無業婦朱婉雯聲稱不想住「郊區」,拒絕搬到東涌公屋與丈夫同住,與母同住深水埗元州邨,今年十月九日,被告與母親飲茶期間致電丈夫卻無人接聽,一怒之下竟致電999報案中心虛報與丈夫在東涌家中爭執,警方上門調查發現其夫一人正在睡覺,遂拘捕報假案的被告,事件涉及一小時十五分鐘,且浪費三名警員警力。女被告承認愚蠢,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浪費警力罪,裁判官直斥被告因夫妻問題而驚動警方,行為極不負責任,但考慮她是初犯及認罪,輕判罰款一千元。案件編號:KTCC 65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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