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病歷互通私隱堪虞

【本報訊】港府斥資十一億元開發電子病歷互通系統,將展開兩個月諮詢。病人可自願參加,日後公私營醫護人員獲病人授權即可閱覽病人所有健康紀錄。當局拒為精神病、愛滋病及遺傳病等敏感病歷另設加密檔案,堅稱有礙病人獲得最全面治理。換言之,即使病人只是為傷風咳求診,亦可能被得悉曾患性病。關注病人權益的組織擔心影響參加意欲,亦可能造成標籤效應。

食物及衞生局昨起就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的法律、私隱及保安框架,展開兩個月公眾諮詢。局長周一嶽稱,新系統將以醫管局的臨床醫療管理系統作藍本,日後公私營醫療界可互通病歷。病人可自願決定是否參加,醫護人員只可接觸正接受其治療的病人病歷,並必須獲病人授權才可閱覽或上載資料。

電子病歷涵蓋病人基本資料、診斷、不良反應及過敏、檢查及化驗結果、防疫注射紀錄,以至家族史、社交史及過往病史等,愛滋病、精神病或遺傳病等敏感資料亦不獲豁免。當局曾考慮為敏感病歷設立加密「保管箱」,需特別授權才可開啟,惟諮詢醫學界及病人組織後認為不可行,因電子病歷不完整或有礙醫護人員提供適切治理。病人只可選不參加或不授權,否則一經授權,即使只是傷風感冒,全部紀錄均一覽無遺。

建議不當取用列刑事

電子健康紀錄統籌處處長謝小華指,新系統只容許醫護人員下載藥物敏感等極少量資訊,若有人下載大量資料,系統會發出警報,當局會展開調查。由於電子病歷涉及大量敏感醫療資料,一旦被惡意竄改會危及病人性命,當局建議就不當取用電子病歷訂立新的刑事罪行,期望二○一三年第三季完成草擬相關法例並交立法會審議,二○一四年下半年正式推行。

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認為,當局拒絕為敏感病歷加密的理據欠充分,反會令部分病人卻步,不欲參加計劃。對於有精神病紀錄的患者,此舉或令醫護人員產生標籤效應,影響其臨床判斷,「以前都試過有病友因痛症求診,醫生只當佢係精神病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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