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船」沉沒船主投訴消防

【本報訊】前晚長洲避風塘發生駁艇起火,消防將火救熄後離場,昨凌晨船主發現駁艇入水報警,惟前來拯救的消防輪因引擎過熱未能到場,七十多歲姓鄭船主不滿消防處判斷錯誤,未有在火警後泵走積水,且延誤到場,令駁艇沉沒,損失慘重,誓言要向消防處追討賠償。

前晚八時,出事駁艇停泊在大興堤路對出避風塘,疑電線短路起火,消防輪到場將火撲熄後離開。鄭表示,曾要求消防泵走艇上積水,但消防認為無危險而拒絕。至昨晨一時許,鄭發現駁艇入水,他再報警及要求消防處派船協助,但消防回覆表示要請示上級。在場海事處人員及大嶼山候任區議員鄺官穩,亦分別催促消防控制中心。

消防卸責有關部門

延至凌晨二時零七分,消防處始答覆派消防船前來,惟良久仍不見船蹤,再致電查詢,始知消防船途中因機件過熱冒煙,取消行動,需改派其他消防船到場,惟駁艇在十六分鐘後沉沒。鄭批評消防處錯誤評估,消防船故障又沒有通知,質疑若能提早知會,他們可以自行請人協助泵走積水,如今卻血本無歸。

消防處發言人稱,火警負責的主管發現駁艇並無入水才離場,並已交由有關部門跟進;再接獲駁艇下沉報告,遂派出消防船到場,但因故障未及到場協助。如果事主有足夠理據索償,可去信有關部門申訴,並會交由律政司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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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主在場講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