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姦案被告:解酒丸是安眠藥

【本報訊】五名青年涉迷姦五名於facebook認識的未成年少女案,控方昨播出第三被告的錄影記錄,他說今年一月二十一日,見事主Y無穿褲子而起色心,想與她性交,但因對方反抗,遂改與X性交。第三被告又稱曾見過首被告及第四被告拿出一些藍色藥丸給X和Y吃,並稱是「解酒丸」,但他知道是安眠藥。五名被告依次是林偉龍、楊文忠、鍾志和、洪永峰及楊光暉。

案件編號:HCCC 171,17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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