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頭裝針孔鏡偷拍裙底判感化

【本報訊】三十三歲無業漢在○九年一月四日至今年九月六日,於多個港鐵站內拍攝女士的裙底照,被捕後在保釋期間再犯,於鞋頭內裝上針孔鏡頭,接駁到背包內的相機,在旺角港鐵站偷拍少女裙底,最終被巡警撞破拘捕。被告戚志邦早前承認七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昨在九龍城法院判處十八個月感化令。

案件編號:KCCC 34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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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戚志邦昨日被判感化後穿着拖鞋離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