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警匪一家?

奪命九條、傷三十四人,以傷亡之慘重計,旺角花園街大火是香港近年來最大的懷疑縱火案。而縱火者應當預見其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卻故意下此毒手,其心其行,無異於故意殺人。

警方已向傳媒發放了可疑人物照片,並正抓緊緝兇。雖然國家公安部並未就案件作出任何回應,但按照內地公安系統的慣例,凡是重大案件,公安部將以督辦或者直接介入的方式參與偵破程序;如果有國家級的刑偵人員應邀協助本港警方展開調查,相信有助釐清真相。天網已經撒開,縱火者必定無所遁形。

自來商賈密集之處,黑社會的管理力度幾乎完全不亞於官方,花園街自不例外。今次大火發生前,據稱當地攤販曾拒絕了涉黑人士索陀地費的要求,個別攤檔更因此遭破壞。

其實,今次的罹難地區,歷來多遭荼毒。有媒體統計,花園街攤檔區自二○○三年迄今,大小火警發生過十餘宗。最近一次火警發生於去年十二月六日,疑遭縱火,釀成三級火警及多人受傷,逾八十個攤檔及店舖焚毀;嫌疑人事後落網,目前在押候審;警方當時即懷疑事涉黑幫欲染指花園街,但因商販否認遭勒索,加之傷亡不大、上峰沒有怪責下來,終於案件告一段落。

因此,今次劫難,可以視作商販的忍辱退讓,與警方的得過且過共同作用的後果。勇於責罵政府的商販,為稻粱謀,自然不敢向黑幫爭取民主或者權益。而服務市民的警方,其實對社區的三教九流、利益勾結了然於心,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於是習慣以 「講法治、講證據」的王牌來推諉百姓的小事,百姓倒也真的無法怪責他們。一邊是不敢抗爭,一邊是懶得多管,黑幫由此大行其道,磨刀霍霍向豬羊。

內地有民間名言,曰「警匪一家」,意思就是,有執照的匪徒叫「警察」,沒執照的警察叫「匪徒」,太平之時,匪徒供養警察,多事之秋,警察關照匪徒。

在香港,警察與黑幫的關係是「一家」還是「兩家」,有沒有警察充當黑幫的保護傘,尚有待進一步調查。

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如果此次落網的只有當日縱火的兇手,而沒有幕後黑手,也沒有警方人士為包庇、默許區內黑社會猖狂而問責的話,人們難免會懷疑:在香港,可能有部分警匪是一家。

傳媒人 尤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