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高官收禮名存實亡

【本報訊】問責官員收受饋贈、禮物、贊助,甚至利益,全部須記錄在禮物紀錄冊,供公眾查閱,以收監察之用。有關制度看似井然有序,然而實際運作時卻疏漏處處,有傳媒發現部分問責官員禮物紀錄冊上資料過分簡單,除沒有詳細描述外,就連禮物價值亦同樣欠奉,禮物紀錄名存實亡,隨時衍生貪污瀆職等嚴重問題。

部門提供資料等一周

有傳媒機構日前向八個部門要求提供問責官員的禮物紀錄冊,大部分都不能即時取得,除要主動致電索取外,更有部門一星期後才提供資料。記者發現,紀錄冊內只按日期和月份分類,但就沒有記下所收取禮物的詳細描述,如曾蔭權在六月十二日收到中央官員一份名為「雙魚吉慶」的金箔擺設,但紀錄冊就只列出「一件擺設」,實際上禮物由誰送贈、價值多少,以上重要資料均沒紀錄。

紀錄冊亦發現,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均分別收過火雞、荔枝、睡衣和螺絲等禮物,但亦沒列出價值和來源。另外,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過往曾被揭發,涉偷步製作競選行政長官選舉網頁,有立法會議員曾質詢唐有否接受服務,記者翻查唐英年的紀錄冊時未有發現相關資料。政府發言人未有清楚回應事件,除上述紀錄制度外,問責官員還要遵守《防止賄賂條例》,認為監察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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