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惑錶拍裙底教師自首

【本報訊】中學男教師聲稱受工作壓力及婚姻問題困擾,在旺角教協用有拍攝功能的手錶偷拍女子裙底,被人發現報警,但警員到場只在他身上搜到一隻普通手錶,教師亦否認犯案。惟教師翌日卻到警署自首,並交出涉用於犯案手錶,而經檢驗後發現內有三十七段女子裙底片段。涉案教師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獲准保釋至十二月十六日始判刑。

五十歲被告林英才在新界區某中學任教化學科二十多年,控罪指被告於今年八月三十一日,在旺角好望角大廈九樓的教協會所內,拍攝女性裙底照片。裁判官指,被告有多年教學經驗,卻因個人壓力而偷拍裙底,辜負了學生、同事及上司對他的信任及尊敬。

尾隨女子 途人報警

案情指,事發日下午六時許,有魏姓男途人發現被告在店內形迹可疑地尾隨不同女子,並疑用有拍攝功能的手錶偷影裙底,魏決定報警。警員到場只在被告身上搜到一隻普通的電子手錶,警誡下被告亦否認控罪,警方最終讓被告離去,但被告翌日突手持涉案偷拍手錶到旺角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KTCC 63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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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英才事發後已辭去教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