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鴉男罵:曾蔭權有罪

【本報訊】五十五歲男子不滿曾蔭權及政府的施政,前日到新政府總部外天橋的支柱上,用箱頭筆寫上辱罵曾蔭權的語句,他被控刑事毀壞罪,昨被押往東區法院應訊。法庭問被告白曉東是否認罪時,他答說:「曾蔭權有罪!」經辯方律師解釋後,他承認控罪,還押至明日判刑。辯方稱,被告因一時的憤怒犯案,他依靠綜援過活,無能力賠償一萬五千元的維修費。裁判官要求警方提供照片,以了解損毀程度,亦希望控方解釋維修費的計算方法。

案件編號:ESCC 4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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