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懲教員涉索賄53萬元

【本報訊】女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涉訛稱為祖母籌措醫藥費及助母「找卡數」,向一名內地女囚犯及其男友索取五十三萬元。另一名女懲教主任則疑藉為同一名女囚犯及其男友傳遞訊息,以助親友獲得一份工程合約,兩人事後共被控索賄、收賄及企圖詐騙等六罪,案件昨在荃灣法院提堂,並押後至十二月二十日轉往區域法院提訊。

兩名被告依次為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吳淑怡(三十六歲),及懲教署懲教主任黎秀慧(四十七歲)。

吳被控於○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向盧國祥索取手袋及珠寶,並於去年一月七日至二月六日期間,訛稱祖母在澳洲中風,急需醫藥費及其父母的生活費,誘使伍巧梅給她五十萬港元。吳又訛稱要代母還卡債,誘使盧國祥借出三萬元。

黎則被控於去年二月二十二日向盧國祥索取一份建築工程採購升降機合約,以及接受一部手提電腦,作為助盧國祥與伍巧梅傳遞訊息。

據了解,伍因洗黑錢而被判囚,盧為伍的男友。伍於○九年底由囚車押送時認識吳,並請吳代為向盧傳訊息,吳其後向盧索取名牌手袋、鑽石及金飾等物。此外,吳的祖母及其夫的祖母在案發期間均已離世。

案件編號:TWCC 32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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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被告黎秀慧應訊後獲准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