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藥打劫傷人兩漢重囚

【本報訊】有濫藥習慣的三十一歲男子受藥物影響,去年十月,一日內先後在荃灣的手機店和眼鏡店自稱是黑幫大佬的手下,劫走手機和太陽眼鏡,並於五日後糾眾到油尖旺區賓館和遊戲機舖打劫和用刀傷人。他及同黨昨在高院認罪;首被告黃錦(三十一歲)及次被告吳紹明(三十四歲)均承認一項搶劫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吳判監十年,黃因再多認兩項搶劫罪,判監十二年。

案件編號:HCCC 3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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