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姦案事主Y直言憎四被告

【本報訊】五名青年涉嫌連續兩日先後迷姦透過facebook結識的五名少女一案,昨於高院續審,第二名女事主Y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稱,當日吃了首被告給她的「解酒丸」後不久便失去知覺,至有知覺時已發現首被告正與她性交,其後次被告亦揸其胸部要求性交,但遭Y拒絕。對於當日在場的四名被告,Y直言:「我四個都憎!」

五名被告依次是林偉龍(花名M仔)、楊文忠(花名金毛)、鍾志和(花名暗瘡)、洪永峰(花名肥仔)及楊光暉,共被控強姦等十三項罪名。

控方昨播出現年十五歲女事主Y的錄影會面紀錄。Y指當日(今年一月二十一日)與女事主X及首四名被告在涉案單位,首被告拿出六顆「解酒丸」給她及X,每人服吃了三顆。Y服食後失去知覺,醒來發現躺在客房,下身赤裸,一男子正與她性交。Y認得其冷帽及聲音是首被告,性交約三秒後Y嘔吐,該男子即停止及離開。次被告隨後入房「揸」Y胸部約兩下,並詢問可否性交或口交,Y拒絕。

案件編號:HCCC 171,17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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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林偉龍

第五被告楊光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