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攻略:街頭小販是文化瑰寶?

顧問老師: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 鍾劍華

雞蛋仔、砵仔糕和豬腸粉這些街頭小食,是許多港人的美味回憶。但當街頭販檔搬進商場後,甜酸苦辣不再經由炭爐燒煮,百味都被封進透明袋內,再貼上價錢牌。難道,我們日後只能隔住博物館的玻璃箱,才可憶苦思甜?

Q:有說「街頭販檔見證香港的歷史和社會興衰。」你同意嗎?

A:在六、七十年代,經濟起飛初期,就業機會追不上人口增長,低下階層自力更生,走到街頭賣熟食和日用品,街頭販檔盛行。而且當時交通不便利,商品銷售渠道未太流通,街頭販檔成為低下階層自給自足,收入和衣食所需的來源。到了八十年代開始,港人物質水平提高,工作和商品選擇增加,街頭販檔逐漸被淘汰,社會開始正視小販引致的社會衞生、食物安全等問題,政府立法規管,逐漸停止發小販牌照。

Q:街頭小販是社區禍患,還是本土文化瑰寶?

A:回憶總是記住舊事物的美好,卻容易忘記它帶來的問題。雖然街頭小販刻苦拚搏,發揮時代精神值得嘉許,但流動經營的熟食檔確實會帶來城市管理問題,出售的食物無監管亦引致衞生問題,危害公眾安全,令現代社會難以容忍。

Q:當執法者檢控老弱小販時,都會引來大批市民圍觀及阻止,有人質疑

執法者和制度欺凌弱小,法理與人情之間該如何平衡?

A:低技術的老弱小販欠缺工作機會,又沒有其他謀生技能,才會以身試法無牌經營小販檔。若非嚴重影響公眾安全,執法者應該予以體諒,先作警告,再以人性立場處理個案,否則令公眾感覺執法者欺凌弱小。另外,政府亦可考慮倣效歐洲城市劃定合法小販攤檔,讓弱勢社群優先申請,援助他們提供生存空間。

延伸思考

1.街頭小食如何展現香港人的民間智慧?

A:當年,小販為了生計,發明魚蛋、雞蛋仔、豬腸粉各式各樣的廉價街頭美食,以車仔檔或流動攤檔到處擺賣和煮食,遇到食環署職員掃蕩就執檔走鬼,充分表現香港人靈活和創意。

2.政府向來只着重古物古蹟的硬件保育,民間飲食是否亦須被納入文化保育的項目?

A:香港的非物質文化同樣重要,如傳統手藝隨小販檔的消失而失傳,十分可惜。政府可推廣文化旅遊,將民間飲食和技術納入旅遊業的教育。當局亦可提供固定場地,定期舉行藝墟,把這些街頭小食和手工藝常規化,令本土文化得以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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