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有錢才能維權

艾未未被「追收」一千五百多萬元人民幣稅款,其實很符合國情。因為艾未未要維權嘛,要為川震豆腐渣工程受害者尋回公道嘛,那一千多萬就當「維權稅」好了。須知在咱強國,有錢的人有權,沒錢的人沒權,所以呢,甚麼陳光誠趙連海的還是別再維權了。套深圳海事局官員的話,平民連個屁都不如,還維甚麼權呢?

不過,窮人要免於牢獄之災,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的,只要捨得一身剮,先行染上重病便可。呢,廣東東莞出現病犯免刑的奇特現象,一名患愛滋病和肺結核男子多次販毒被捕,竟獲得警方屢擒屢放,繼續招搖過市,理由是:「坐牢也要身體好,爛手爛腳的抓回來,反而要我們墊錢去治療。」為免為執法者增添麻煩,凡患精神病及二十幾種傳染病者一旦在內地犯罪,皆可逍遙法外,有恃無恐。至於無辜平民的安全由誰保護,則是個連屁都不如的問題。

咦,泱泱大國一方面將維權人士打入大牢,另一方面卻對病犯為非作歹束手無策,要是有病犯加入維權大軍,當局又如何應對呢?問題又要回到咱強國的獨特國情了。若是你作奸犯科傷害平頭百姓,有病即可免責,要是你上訪維權觸犯官老爺的利益,即使沒病也被當成精神病扣押起來。在咱強國,有病沒病,真病假病,已經分不清了。

傳媒人 林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