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瑪嘉烈醫院三年前為一名孕婦接生時疏忽,令她的初生女嬰成為植物人,該名女子代表自己及女兒興訟向醫管局索償,醫管局承認要負上責任,高院稍後會開庭聆訊賠償額,估計不少於四百萬元,昨日下令醫管局暫時先支付二百一十萬元給原告。原告Tshi Miau Sian早前要求醫管局暫付三百萬元,以便她由醫院接女兒回家或交護理中心照顧。
案件編號:HCPI 1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