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攻略:推動民主化 投票意義大

顧問老師: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陳國康

香港的遊行、示威活動,成為國際旅遊雜誌推介的「景點」。市民對政府施政不滿,可於區議會或立法會選舉中,以選票選擇代為發聲的區議員或立法會議員,但部分市民沒有珍惜投票權利,他們是否有意透過「不投票運動」,去表達無力改變政治現狀的無奈?

Q:投票在選舉中有何意義?試結合香港過往選舉,加以分析。

A:選舉是由合資格選民選出代表自己的「代議士」,將民意帶入政治體制,透過這種民選方式,有助收窄人民與政府之間的分歧,而某些國家的官員也是由選舉產生。香港自八十年代起,逐步推行代議政制,現時的議會制度尚算符合選舉原意,惟特首選舉仍然由選舉委員會壟斷,與民選仍有很大距離。

Q:投票是公民權利,還是公民責任?

A:在澳洲及新加坡,合資格人士會自動被納入選民名冊,當地政府強制選民必須投票,不投票者要有合理解釋,否則會受懲處,所以投票是公民責任。在香港,是否登記成為選民及選民是否必須投票,市民都有權自行決定,所以是公民權利。不過,投票是推動民主化的重要行為,市民仍有道德責任去投票。

Q:強制要求選民投票,有何利弊?對香港是否適用?

A:強制投票可提高投票率,高投票率對成熟的民主社會是一件好事,可令當選者有更高的認受性。若要實施強制投票,需要採取一系列配套措施,如僱主要為僱員預留時間去投票。政府當然有權推行強制投票,但港人一向崇尚自由,不喜歡被強迫,所以是否實施強制投票,須以主流市民作依歸。

延伸思考

1.香港被指是「示威之都」,但投票率卻未逾五成,為何有此現象

A:本港的大規模遊行、示威,實寥寥可數,以小規模遊行為主,政治人物常透過示威、遊行活動表達立場,引起社會大眾關注。另外,投票率未逾五成,但投票人數並不少,假設今屆選舉有四成投票率,投票人數已高達一百二十萬人。

2.在選舉中放棄投票的人士,是否完全喪失向政府表達意見的渠道?

A:放棄投票人士仍然可以為自己發聲。政府在制訂各項政策的過程中,會透過諮詢、民意調查等渠道收集民意,此外,市民也可通過非正式渠道,如向相熟的政界人士、政黨及報章等平台表達心聲,甚至身體力行,參與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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