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男偷弟卡 狂碌20萬購物

【本報訊】患有強迫症和思覺失調的無業漢聲稱為養育初生女兒,偷取胞弟兩張信用卡後,一個月內狂碌消費總值逾二十萬元,共購買三十六部iPhone、一部iPad和四件衣服等,之後再變賣圖利,將錢用掉。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盜竊和二十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法庭將他收押至本月十七日判刑,期間以索取他的背景、精神和心理等報告。

被告溫志華(三十三歲),曾任職物業管理,案發時失業。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自中五時,已被診斷患上強迫症和思覺失調,並因強迫症要不斷碌卡,兩年前更被頒令破產。辯方又指,被告父親嗜賭,被告原本憎恨賭博,但長大後自己卻成為病態賭徒。被告的多名家人昨亦有到庭支持,受害的胞弟因身在外地才未能到庭,但也撰寫求情信。

辯方指被告願意每月還款五百元,惟裁判官指每月還款五百元只是杯水車薪,也非求情因素。

案件編號:KTCC 58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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