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19歲醉娃蒲吧男受審

【本報訊】二十八歲男子去年底在酒吧認識一名十九歲美少女,乘對方喝至爛醉時,將她帶到馬鞍山一個單位將她強姦。少女朦朧間感到有人正脫她衣服與她性交,然後又失去知覺,醒來後卻發現被告睡在她身旁。少女離開單位後,致電女同學商量並報警。被告昨在高院否認一項強姦罪受審。

被告李學強,被控於去年九月三日在馬鞍山錦鞍苑寶鞍閣一個單位強姦現年十九歲的女事主,就讀專上學院,事主作供稱,案發前一晚因為與男友吵架,於是相約一名男同學到旺角一間酒吧飲酒傾偈及玩骰盅,當時約喝了兩「揸」威士忌溝綠茶及可樂。

辯方指兩人有攬攬錫錫

事主稱凌晨二時許酒吧職員稱包括被告在內的三名男子想加入一起玩,事主答允並一起玩骰盅及喝酒,她喝至爛醉並失去知覺。她稱期間曾兩度稍有知覺,首先感到有人扶她入電梯但旋即失去知覺,後來又感到睡在床上,一名男子正脫她衣服,及後吻她頸項及胸部並拆開安全套的包裝,之後她感到有人與她性交,然後又再失去知覺。

事主清醒後發現自己赤裸睡在床上,被告則上半身赤裸睡在她身旁。她立刻穿回衣服離開。

辯方盤問指事主當日在酒吧與被告相處數小時,且玩得相當愉快,期間二人一直表現親暱且有「攬攬錫錫」,事主則稱因喝醉不記得有此事。

案件編號:HCCC 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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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學強否認強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