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電報道】泰國審計署官員稱,有關部分治水工作缺乏統籌及效率。於○五至○九財政年度期間,署方抽樣調查一百七十一個水利管理工程,均沒好好利用政府發放的一千六百億泰銖(約四百億港元)撥款,其中九十六個工程未能解決水利問題,當中三十個更只惠及特定組別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