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底獲「兄弟」力挺入會

警方去年尾採取代號「圍城」的反黑行動,派出臥底男警假扮職業訓練局畢業生滲入黑幫「和×和」,成功拘捕多名懷疑黑幫成員,其中十五名男子被控多項與黑幫有關罪行,案件昨在區院開審。臥底作供稱,疑為黑幫頭目的第三被告因他二十四歲年紀大,一度對其身份起疑,拒絕他加入,並退回三元六角會費;但被指為黑幫成員的首被告卻視臥底為「好兄弟」,並「攬上身」力挺他入會,最終反助臥底完成任務。

十五名男被告年齡介乎十七至二十八歲,其中涉嫌力挺臥底入會的是首被告楊偉鴻,懷疑為頭目的則為第三被告譚逸朗,兩人報稱是運輸工。各被告分別被控協助管理三合會、邀請他人加入三合會及參加三合會集會等共十六項罪,他們否認控罪。

臥底男警作供期間,各被告不時失笑。臥底稱,去年初他假扮職訓局畢業生,輾轉認識首被告。去年九月二十三日,首被告在油麻地某大廈天台自稱是「廟街×和」,跟隨綽號「廟街朗」的第三被告,並邀請臥底加入。臥底當時未有答允,但數天後他同意加入,並將三元六角利是給予首被告。

阿頭生日會一網成擒

臥底隨後去見第三被告,第三被告得悉臥底年紀時即大叫:「仆×喇!中流彈!」並着臥底先離去。臥底稍後返回到油麻地駿發花園附近,有人退還三元六角給臥底;在第三被告查問下,臥底承認曾加入黑幫,但因年齡而遭懷疑是線人或警方的臥底。

第三被告聞言回應:「係人都會懷疑,你(臥底)好熟口面,但係名單冇你份。」臥底堅稱只想賺多些錢,又指與首被告「啱玩」,更一度以退為進,聲言不再參加幫會活動。惟首被告此時插嘴說:「唔想冇咗你班兄弟,有咩事我會負責!」第三被告見狀說:「算數啦!你玩就一齊玩,有咩事你(首被告)要負責。」臥底遂成功留在幫會。

控方開案詞指臥底隨後多次參加集會及談判。至去年十一月三十日,臥底應邀到深水灣海灘燒烤場進行集會,慶祝第三被告生日,以及他獲公認為黑幫的首領,期間眾人曾歡呼,警方稍後掩至拘捕眾人。案件編號:DCCC 4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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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被告譚逸朗否認全部控罪。

首被告楊偉鴻(右)被指力挺臥底男警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