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賭婦虛報判緩刑

【本報訊】爛賭綜援婦為向男友證明戒賭決心,今年二月七日主動將身份證交對方保管,但旋即到入境處報失補領,她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誤導入境處成員罪。裁判官昨考慮被告劉霞(三十八歲)已找到工作,停止申領綜援,有實際行動證明戒賭決心,加上被告要獨力照顧子女不適宜判感化或社會服務令,遂給予機會,判她入獄三個月,緩刑兩年。

案件編號:KTCC 35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