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十三歲旺角街頭賣藝者蓋安樂不滿港台原答允替他做訪問但反口,遂在今年六月二十四日到港台外理論,期間推跌港台保安員。
被告早前在九龍城法院裁定一項襲擊罪成,昨被判罰款一千五百元。辯方求情稱,被告把整個生命奉獻給音樂,因對音樂有熱誠和一時衝動才犯案,他原本申領綜援,但在四月起為了到廣州和深圳街頭賣藝而停止領取綜援,現打算重新申請綜援。
案件編號:KCCC 3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