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學生向曾偉雄索償

本港警方在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八月訪港期間,採取超嚴保安措施,終招來法律追究。三名大學生、一名麗港城居民及一名實習記者,因不滿遭警方粗暴對待,昨均申請法援,以入稟向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提出民事索償。當中於港大校園內遭警方推入後樓梯的港大學生李成康指,警方當日非法禁錮及襲擊他,希望透過公開審訊和傳召證人,釐清責任問題,至於賠償金額並非重點。

作為港大「8.18百周年校慶風波」主角之一的李成康,與理工大學學生黃佳鑫和嶺南大學學生鄧建華,諮詢律師意見後,昨決定一同申請法援,入稟向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提出民事索償。他們放棄刑事追究,是因為須以私人傳票控告警方,一旦敗訴,訟費高昂。

李成康表示,李克強參加港大百周年慶典當日,他們遭二十多名警察包圍及推撞,並被推入後樓梯,警方涉嫌襲擊及非法禁錮。他希望透過公開審訊,讓證人接受盤問,釐清事件始末及責任,以示對警方當日採取過分武力對待學生的不滿,並嚴正抗議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在立法會作供時,將責任推卸予港大校方。

申請法援民事追究警方的還包括麗港城居民、六四T恤男黃健,他指李克強到訪屋苑當日,他被強行抬走,涉嫌非法禁錮及襲擊,對他身體造成傷害,「佢哋(警方)行為咁粗暴,態度咁強硬囂張,唔肯承認錯誤!」而實習記者蔡珮雯因在採訪七.一遊行期間,遭警方懷疑非法集會而帶返警署,她不滿遭非法逮捕和禁錮近八小時。

檢討小組仍在搜證

協助五人的律師兼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是次民事訴訟不但針對人身傷害,也因警方在多宗事件的做法涉越權,剝奪市民的自由、人權及尊嚴,故建議需有懲罰性賠償。

另外,港大「8.18」檢討小組昨日再就百周年校慶保安問題開會,歷時八小時,召集人黃嘉純會後稱,與十多位包括港大教務長及學生事務長等校方代表會面,目前仍屬搜證階段,又指港大學生會也有來信提供有用資料。小組在未來一至兩個星期再開會,將邀請李成康等出席,並會去信邀警方派員出席及提供資料。消息人士透露,昨有前線保安人員出席會議,提供當日對話內容,但現未能確定校方是否有人需負責。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

被警方在港大校園推入後樓梯的李成康(左)及另外兩名大學生,透過民事方式追究警方。

六四T恤男黃健批評警方當日把他抬走的做法粗暴,故也要追究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