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鬼案被指日日性交屬誇張

【本報訊】少女持續發燒屢醫無效,遭胞姐男友涉嫌藉性交驅鬼為名騙色案,控辯雙方昨於區院結案陳詞。控方指事主X並無誣告被告阮毓健(四十三歲)的動機,否則X必然是邪惡及惡毒的人,而且非常深謀遠慮。辯方則指案件性質屬被告與事主互相數臭,又指稱被告與她日日性交的說法實屬誇張。法官將案押後下周四裁決。

案件編號:DCCC 4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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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阮毓健繼續獲准保釋,等候案件下星期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