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展客戶經理涉收賄130萬

【本報訊】星展銀行前高級客戶經理替富商投資獲利,兩年間獲對方「打賞」一百三十萬元,該名經理前日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三項收賄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轉介區域法院進行答辯。至於出手闊綽的富商,已於去年十一月被控行賄罪成,判入獄九個月但緩刑一年。

被告江德立(五十六歲),案發時是星展銀行私人銀行部高級客戶經理,專責處理客戶的私人銀行戶口,現已離職,他被控三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已獲准保釋,等候今日提堂。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六年十二月至○八年二月期間,先後收受商人薛板婕三筆分別為約五十萬元、五十萬元及三十萬元的賄款,作為處理薛在星展銀行戶口的報酬。

至於薛板婕(六十五歲),報稱從事製造及出口生意,為星展的「大客」,在星展開設多個戶口,惟○八年金融海嘯投資損手,星展向薛追討欠款時,薛破口大罵被告人頭豬腦,引起被告上司的懷疑,終揭發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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