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踩界住宅淪無掩雞籠

【本報訊】警方快速應變部隊在未得授權情況下,擅闖入民居引起紛爭,有市民質疑警方濫權,私人家宅隨時變成無掩雞籠,嚴重侵犯私隱。有警界人士對事件表示關注,直指警員在處理上有「踩界」之嫌。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表示,警員受訓時有明確指示,在合理懷疑的情況下,可以未經授權進入民居搜查,但在一般情況之下,須獲警署警長級以上授權認可,而今次帶隊的僅為低一級的警長,做法似與一般程序不符。

根據《入境條例》第56(1A)(d)條,執法人員如有理由懷疑在任何住所或地方內,有根據該條例可被逮捕的人,則可進入及搜查。

警方快速應變部隊曾參與多次大型行動,其中最轟動為去年四月,打鼓嶺大埔田村的三億元可卡因毒品案,一名疑與案件有關的荷蘭華裔男子被報稱失蹤,隊員揭發毒案後,到肇事村屋附近荒地及化糞池搜查,惟失蹤男子最終仍無法尋獲。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

快速應變部隊警員向林金貴(左)解釋時態度輕佻。

警員被轟擅闖民居,更踢爛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