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古今:遴選特首 民望最要

「港人治港」此大原則令特首一位至關緊要,最位高權重,套用中史明君唐太宗之話:「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難致治。」當然,此人選應德才兼備最好,否則,德為先,才其次,如管子曰:「寧過於君子,而毋失於小人。」如《呂氏春秋》:「太上以志(德),其次以事,其次以功。」

特首應具備甚麼德?香港近年政治之所以飄忽吵雜,特首未足服眾是主因之一。孔子曰「舉直措諸枉,則民服」,反之民不服;換言之,必須是敢言敢做而非唯唯諾諾之人,是諸葛亮所稱之「直士」,不求名、不避罪、講誠摯者;是朱鎔基所謂「講真話、講實話」之人,而絕非口花花屢呈口舌之快之人。若言「用人唯才」,至極端的例子,如曹操之「舉賢勿拘品行令」,那只能適用於較低之職位,可以量才而用,而特首當非屬此類之位。

這些用人概念和標準皆出自千年以上所積累之智慧,當然值得時下評鑑特首人選時參考和憑據。套之於當下具體的疑似人選,哪人最合乎或最接近這些形象?他或她要令最眾多之港人服,民望當乃最關鍵,至少須是爭議性最低之人;否則如治絲益棼,香港怎不走向愈亂?

小圈子所能推出之人選不過若干數,一千二百位選委們,若非勢利熏心,或非用人唯親,判斷此事又何難?

美國律師 盧卡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