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涉與X性交驅鬼時序
2004年9月
X發燒屢醫無效,被告指她受鬼怪影響令身體變差,往X家中着她用滾燙熱水洗澡,再為近乎赤裸的X唸咒燒符施法,最後以辟邪為由首次與X性交。
2004年9月至12月
X病情有所改善,遂繼續進行「過氣」。期間被告除了在X胞姐及母親放假在家的日子外,幾乎每天與X「過氣」。
2005年至2007年8月
被告指X「後面有啲嘢,要封實佢唔畀鬼搞,否則會屙蟲」,多次與X肛交。
2009年8月1日至17日
X將參加大學迎新營,被告指營地猛鬼要先「過氣」,因家中有人,兩人往九龍塘歌朗妮酒店性交。
2010年1月28日
X決定不再進行「過氣」,被告指要透過「過氣」回收放在X體內之物,再在X家中發生性行為。
2010年1月31日
X將事件告知母親,並在家人陪同下報警。
2010年2月9日
被告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