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間電台○八年四月在旺角行人專區舉辦「開放大氣電波論壇」,並在無牌情況下直播過程。電訊管理局事後引用《電訊條例》,檢控當日在論壇發言的政界人士,當中包括今年初去世的前立法會議員司徒華,結果各被告罪成被判罰款。六名早前罪成人士向高院原訟庭上訴遭駁回,但法官同意案件涉及重大憲政爭議,故昨日決定簽發證明書,讓涉案人士可向終審法院再申請上訴。
案件編號: HCA 1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