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南京響槍想起馬尼拉

上月三十日,南京發生一起歹徒綁架兩名人質案,最終特警開槍人質獲救。按當地警方的說法,這次行動「成功解救人質」。但從事後細節曝光情況看,說是「成功」,實在令人不能接受。

行動中,南京特警在半個小時內開了兩槍。第一槍擊中了人質李某面部,據家屬表示,李某臉頰被子彈穿透,顴骨受損,牙齒脫落。半小時後,特警奉命開了第二槍,這次綁匪確實中槍了,但事後經醫生檢查,綁匪只是頸部表面擦傷。最終,綁匪被警察制服,另一名被綁架女童獲救。

無論是看過程,還是看結果,南京警方的處置都無法稱之為「成功」。兩名被綁人質,一人被特警所傷,另一女童雖獲救,但也難稱得上是警方之功。據電視畫面,綁匪中槍後,意識非常清醒,完全有能力動手撕票。但他沒拿身邊女童怎樣,說明他原本就沒有真正的殺人動機。南京警方很僥倖,此次的綁匪並非窮兇極惡之徒,在半小時內歷經兩次開槍挑釁,竟然對人質毫無作為。如果綁匪是菲律賓門多薩之流,兩名人質還能存活於世嗎?

表面看,特警槍法不夠精準,是導致此次解救難稱成功的關鍵原因。槍手與綁匪直線距離為三十米,但因大巴擋風玻璃骯髒,視線受到影響,增加了瞄準的難度。但處置事件的指揮者,敢於在一擊不中的情況下,再次下令開槍,往好處說,這說明指揮者心理素質過硬;但往壞處想,如若再擊不中,下令開槍者豈非是拿人質的安全當兒戲?人質安全第一的處置原則,又被警方置於何處?

縱觀內地對此類綁架事件的處置,絕大多數都是警方開槍擊斃綁匪。在警方的理念中,決不向歹徒屈服,擊斃或制服綁匪是第一選擇,其次才是想方設法安全解救人質。儘管內地警方對此並不承認,但南京一案清晰地揭示了他們的這一思維邏輯。否則的話,如何解釋此案的第二槍?又如何解釋,南京警方竟敢將這樣的結果稱之為「成功解救」?

一年多前,港人在菲律賓被綁架,當地警察在解救過程中出現許多失誤,八名人質被殺。事件發酵至今,菲官方拒不道歉,港人為此心痛難止,而南京警方的處置方式,不能不令人聯想起馬尼拉那驚魂一刻。每年都有很多港人往內地公幹旅遊,如遇此事,情何以堪?

尤可夫